声明人:吉林省、刘晓
我在99年8月至10月期间迫于压力,违心地写了保证书,不再修炼法轮大法,并交给单位两本书,也说了一些违背大法要求的话。我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,坚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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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/28/73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