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秀琴
由于学法不够,派出所恶警抄家、非法拘押迫害时没有做好。特严正声明:在派出所所说的错话、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用心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失,洗刷污点,走好最后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2/145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