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荣珍
在邪恶的高压下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。我所写、所说的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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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2/145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