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付正芳、黄洪卫
被邪恶迫害期间,女儿被骗,代父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在此声明作废。一家三口坚修大法,坚信师父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2/145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