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叶淑明、宋红
以前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,我一定要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2/145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