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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部筱华 7.20我被关押在派出所48小时,现声明我写的“保证书”、家人接我时写的“保证书”、还有派出所的“谈话记录”上我的签名,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“真善忍”,助师世间行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走好最后每一步。自己的每一念、一言、一行都应该是正信、正念、正行,对自己负责,对家庭也会起到好的影响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4/219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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