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桂莲
在劳教所和派出所里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和文字,以及按的指印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跟上师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2/145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