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秀琴
我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论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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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2/145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