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敏
2006年4月25日前夕,社区恶人无数次纠缠我妹夫、妹妹查找我的消息,当时恶人没见到我,硬逼着我妹夫、妹妹写“保证不到外面活动”等。严正声明:代替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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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3/1452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