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惠彦 我是97年得法的,修炼大法使我身心受益。99年7.20后,在邪党的高压迫害下,写了“保证书”,还被迫交了大法书。严正声明:我在高压下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,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8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