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宏大
在邪恶迫害面前我没有用正念对待,配合了邪恶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走好以后的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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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3/1452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