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继玲
对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大法师父不利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支持法轮大法,弥补过错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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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3/1452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