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茂兰、胡叔华
在邪悟者和邪恶610的逼迫下,我在诽谤大法的文章上签了名,现声明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3/1452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