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莲玉
我以前做了不该做的事。我声明: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我会好好学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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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3/1452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