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建芬、朱素娥、王桂岚、蔡玉聪、于少岚
我们以前在劳教所里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3/1452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