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琳芬
在邪恶的高压下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弥补过错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3/1452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