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江干万 我于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在宾馆办事的过程中,在馆内张贴了多张大法真相传单。离馆时,我被该馆负责人及几名保卫人员挡住。在他们追问时,我多次否认,但经不住他们以有录像为证和送派出所相威胁,被迫承认了此事,还按他们的要求写了“贴传单是错误的”和“不炼法轮功”的文字。当时我想的是为了尽快摆脱他们和免受進一步迫害。我现在认识到这是一次很大的教训,既反映出我做真相时发正念不够,对安全因素考虑不周,也反映出我的一种怕心,更主要的是违背了师父的教导,配合了邪恶的要求,给大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。严正声明: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认真总结这次教训,深入学法,去掉怕心,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5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