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中美
二零零零年,我因到北京上访而被非法拘留二十天。在求安逸心和亲情的执著带动下,我违心的写了对大法不敬的“保证”。严正声明:所写“保证”作废。正念正行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负面影响,助师正法,救度众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4/1453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