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芬
我由于受邪恶的迫害,做出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如毁坏大法书籍、对师父和大法有谩骂的口气、对师父说不敬的话等,声明: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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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4/1453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