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莲英、叶启先、梁玉凤、费学英、王胜英、帅祥辉、夏世全、李世琼
在监狱被邪恶迫害期间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紧跟师尊正法進程,努力学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8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4/1453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