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辉
99年7月20日以后,因为当时学法不深,我以应付的心态,交出了几本大法书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4/1453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