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同合
自从七二零后,在恶党的逼迫下,我曾写过的“保证书”,是我违心写的,我现在感到非常自责,严正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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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4/1453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