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孝志
我在单位领导强迫下,我就写了“不炼了”。现在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4/1453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