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灵娣
在七二零以后恶党高压的逼迫下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作废。今后以法为师,做好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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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4/1453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