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文慧
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坚定正念,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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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4/1453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