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丽娟、杨剑桥、王世峰、陈守芹、赵淑范、赵立华
以前我们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全部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14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0/91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