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翁仁志
本人不承认以前受邪恶党迫害下所做的一切,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心不动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4/1453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