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琴、张志琴
我以前所说的对大法不敬的话,愧对大法的话及一切言行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4/1453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