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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凤辛

   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,村治保主任来到我家,让我填写“法轮功学员(炼不炼和在教养期间受没受过迫害)的表”。当时只有我父母在家,它私自填写诽谤大法的话,写我在非法教养期间没受过迫害、教养院对我如何如何好的话。声明:邪恶代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5/14539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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