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荣
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我把大法书交给了派出所,我老伴代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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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5/1453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