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桂英
我是九七年得法的。7.20之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,因怕心,口头说过“不炼功”的话。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严正声明:我所说过的“不炼功”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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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5/1453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