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虹、谢四臣、杨凤英
曾说过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话,现在知错了,相信大法好。在此特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5/1453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