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建明
对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现在相信大法并修炼大法,走师父给安排的道路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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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5/1453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