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欧阳百雄
我在九九年以后的高压政策下,向当地邪恶政府、派出所写的“不炼功保证”全部作废。法轮大法好、真善忍好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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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5/1453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