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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丁玉蓉 一九九九年,我在公安恶警的威逼下,曾经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不炼法轮功”的东西,并且按了手印,也说了“不让炼就不炼”的话。严正声明: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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