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小凡
二零零一年,我被别人说出炼法轮功,派出所就找我,由于有怕心,我在他们写好的东西上按了手印;回村后,又配合村委会按了手印。严正声明:以前配合邪恶所做的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,一修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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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6/1454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