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学春
以前在任何场合所说、所写及家人、亲属等代替所说、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原则的声明作废,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进程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18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0/91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