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东兰、张花荣、张和勋
我们在监狱洗脑班期间所有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不应该签的字我也签了,现在我声明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6/1454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