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芬
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们违心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师父修炼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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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6/1454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