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柳琳
过去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在任何情况下,都要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修炼者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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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6/1454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