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那粉琼、余海
我在迫害中所说、所写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一切作废。洗刷污点,今后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要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6/1454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