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佩香、黄進兰、李辉
2000年邪恶疯狂迫害大法期间,自己怕心重,烧毁了师父的法像,非常痛悔。特此声明: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洗刷污点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7/1455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