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正荣
以前在劳教所的高压残酷迫害下,自己所做的不利于大法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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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7/1455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