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景诗
2006年2月10日我在看守所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声明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修好自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7/1455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