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艳
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信师信法,一修到底,勇猛精進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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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7/1455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