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春桃
我声明:在劳教所期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彻底与邪党决裂,坚修大法到底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7/1455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