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文有、张艳丽、母素霞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7/1455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