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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凡兰

    99年7月20日后,单位书记、厂长又多次找我谈话,不准我学法轮功,还说:“必须得把书、录音带、录像带全部交出来,如不交天天开你的会,到你交出为止”。由于我学法不精進,就把书、录音带、录像带交给他了。现在回想起来非常后悔,特此声明:以前的行为作废。坚信大法,勇猛精進,跟随师父圆满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9/14568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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