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金兰
邪恶迫害初期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对法不够坚定,曾有过对大法不敬的言行。现我严正声明: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我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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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9/1456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