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兴合、崔光枝、王桂福
99年7.20以后,在恶警的威胁下,自己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加倍努力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9/145688.html